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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| 关于落实《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文件的通知 |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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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| 新闻类型:研究生教学    
      发布时间:2011-12-01 11:49    来源:力学与工程学院   
		信息更新:培养办   |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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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 
 为落实《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文件的精神,请各培养单位积极采取措施,及时将该文件精神告知每位逾期博士生。同时,请各单位参照《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逾期未答辩博士研究生数汇总表》进行仔细核实,并将有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的核实结果于本周五(2011年12月2日)下班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。 
  
 附件:《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(西交校研[2011]36号) 
  
  
 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研究生院 
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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